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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假拘留证背后的黑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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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假拘留证背后的黑盖子
村里发生土地纠纷,县公安局成立“故意伤害与毁财案”专案组
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张文慧一直在实名举报。

被关押约5个月后,宋书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去年10月29日被释放。

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张文慧一直实名举报公安局拘留证造假。

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个农民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但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另一名村民被判刑。

事后,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是假的,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冲突后,张家报了警

宋书春是灵寿县南寨乡秋山村人。村里曾承包给村民张增福100亩地。2009年合同到期后,新一届村委会班子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将地收回,分配到户。

张增福拒绝交回土地,并在该地块栽上了杨树苗。去年4月1日,村干部张云良等人挨家挨户通知,要每户出代表,到张增福承包的地块去分地。

宋书春等100多名村民到达后,发现张增福和儿子张新开带着亲友,持铁锹、刀斧和棍棒严阵以待。协商未果后,村干部令村民量土地、拔树苗。

冲突中,张新开的脑袋被人砸了一棍,张家随即报警。灵寿县公安局民警到现场后,带走张氏父子调查,并成立了“故意伤害与毁财案”专案组。

村民涉嫌故意伤害罪

办案民警承认,其实并无足够证据证明宋书春打人,只有张家人指认

一个半月后,5月18日夜里,熟睡中的宋书春、张云良、张相国等6人,被民警带到灵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次日,6人收到县公安局签发的刑事拘留证,宋书春涉嫌故意伤害罪,张云良等5人涉嫌毁财罪。

宋书春至今坚称自己没打人。“我太冤枉了。当时我正在丈量土地,离张家人很远,连他们谁打的谁我都没看清。”他说,看到大家都在拔树苗,他也拔了。

办案民警也承认,其实并无足够证据证明是宋书春打的人,只有张家人指认。在案件讨论会上,县公安局局长张庆华曾表态:“必须严办。不管够不够条件,几个组织者必须刑拘。”

被抓后,村干部张合社与张云良各交了5000元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宋书春、宋新华、曹双平、张相国等4人拒不认罪,也不交保证金,就被送往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因为当时灵寿县看守所正在修建中。

不符条件照样关押

灵寿县公安局局长指示,必须收押,就是买药给他们吃也要关

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对宋书春等人例行身体检查时,发现4人有心脏病或肝炎,均不符合看守所羁押条件。

按法律规定,应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但县公安局坚持将4人“收监”。

宋书春回忆,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曾两次拒绝收押,所以他们被带回正在修建中的灵寿县看守所。

有办案民警透露,当时县看守所所长康新不同意收押,张局长一听就火了,局长对康新说:“你的看守所所长当不了的话,我给你当这个所长。”当时局长命令必须收押,就是买药给他们吃也要关。

领导来检查,他就被关到储藏室

办案民警提醒他,交两万元保证金,案子就可以“活办”

装修中的看守所没有食堂,被关的4人一天能吃两顿饭就不错了。

几天后,宋新华、曹双平、张相国三人分别交纳了5000元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

这期间,宋书春妻子彭喜华和大姐宋书峰等人几次到公安局,提出宋书春患有高血压,需要取保候审,但均被拒绝。

宋书春说,办案民警曾告诉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要拿两万元才能办取保候审,交了钱案子就可以“活办”,否则肯定要判刑。

因拒绝交保证金,整个看守所就剩宋书春一个犯罪嫌疑人了。他偶然从民警处得知,看守所将于2009年7月10日正式启用,启用前省、市两级司法机关领导都会来检查。

宋书春由此想出计策:等相关部门领导来检查时大声喊冤。可惜,每次领导来时,民警都会提前一天将他带出监室,让他住在储藏室。

“我至少被藏了3次。有一次,两个穿着检察院制服的人巡视时发现了我,就问我什么时候进来的,我一说情况,他们就很生气,还记下了我的名字。”宋书春盼着之后能有好消息,但灵寿县公安局网站资料显示,去年7月10日看守所启用前,河北省公安厅、石家庄市公安局监管处和河北省武警支队多次检查考核,联合验收,合格。

去年6月24日,灵寿县检察院对宋书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10月26日,宋书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5万元。

拘留证被曝造假

灵寿县原法制科科长实名举报:“6人的刑事拘留证是假的,没有存根”

要治病,还要给人赔偿,宋书春说,家里的粮食和牛都卖了。而去年刚考上高中的小儿子,春节后选择了退学到石家庄打工。

今年春节后,宋书春等人相约到市里上访。镇干部闻讯赶来,堵在村口好几天,让他们放弃上访。镇领导说:“你们现在不是取保候审,就是缓刑,一去告状,公安局肯定把你们再抓回去。”

虽然告状不成,但事情却出现转机。今年3月,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张文慧实名举报该局的拘留证造假。

“宋书春、张相国、宋新华、曹双平、张合社和张云良的刑事拘留证都是假的,6人的刑事拘留证在法制科拘留证文书底联中都没有存根。”3月12日,张文慧说,自己正是因为不愿参与造假,才被停职。

据介绍,去年秋山村发生分地纠纷后,局里曾围绕此案开了多次通气会。当办案人员提出不够刑拘条件时,局长张庆华指出:“让法制科开假拘留证,先把人拘了再说。”

当时张文慧在歇产假,去年7月21日回单位上班后,她发现6人的拘留证没有存根。在法制科的刑事拘留人员登记表上,宋书春等6人的名字被打了标志,旁边还备注了一句话——补:张局长另用台账。

之后,张文慧去找局长问此事,张庆华说:“这事你不用管了,也不用你承担责任。法制科有新的负责人了。”

另有一本灰色台账?

一名公安系统人士透露,有些刑拘就是为了得到保证金这块“唐僧肉”

张文慧称,2007年张庆华调任灵寿县公安局局长以来,多次要求法制科另做一本刑事拘留证台账,不用入存根,真的则留着应付检查。

石家庄市下辖县的一名公安局副局长透露,其实很多公安局都有两本刑事拘留台账,一本应付上级检查,一本用来“灵活执法”,“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那本灵活的刑拘台账背后,是一条巨大的灰色利益链。

“抓人和放人都可以收钱。发生纠纷后,当事一方希望把对方抓了,就需要送钱打点。被抓进去的人想出来,也得花钱。”

“反正又不备案,造假被发现的机会太小了。”这名副局长说,有些刑拘就是为了得到保证金这块“唐僧肉”。办取保候审后,保证金一般都会被没收,“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比如传讯不到、私自变更居所、串供等”。

张文慧证实,灵寿县公安局2009年7月8日至9月4日的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通知书存根显示,不到两个月,该局就没收保证金约14万元,罚没理由基本都是“没有及时到案”之类的,保证金99%都会被罚没。

刑拘是为了防止更大骚乱

市局纪委副书记:“可能办案有瑕疵,但两害相权取其轻,文书程序错漏已改过来了”

3月15日,灵寿县公安局长张庆华称,宋书春等6人的案件办理的确有瑕疵,法律文书的程序有问题,但已经将拘留证存根补上了。

张庆华解释,秋山村民的纠纷有向群体性事件发展的苗头,尽管当时够不上刑拘条件,但不刑拘的话,可能会发生更大骚乱,“维持地方稳定,必须那么做”。

3月16日,负责调查张文慧举报案的石家庄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彭超英说:“省厅和市局都查清楚了,不存在张庆华打击报复张文慧一事,文书程序错漏已改过来了。”

彭超英称,拘留证是真的,对6人刑拘是控制群体性事件发展的措施,“可能办案有瑕疵,但两害相权取其轻”。

对于这样的说法,宋书春一声长叹。

目前,张文慧仍在实名举报拘留证造假,她说:“我要揭开这个黑盖子”。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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