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提高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1月起,提高我省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救济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00元。
这些救济对象目前大多在70岁以上,不少人年老多病,生活困难。
按规定,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中现享受40%救济和定期定量救济对象的救济标准,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先行救济月标准高于100元的地方仍按照先行的标准执行。这些资金将由同级财政解决。
目前,中牟县已经将提高后的第一季度救济金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