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驻京办保留
6月底前完成我省驻京办规范工作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本报讯 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将会保留,省辖市驻京办事机构是否撤销由省政府核准,其他驻京办事机构将在6月底前全部撤销。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将予以保留;18个省辖市政府派出的驻京办事机构,由省辖市政府提出意见,省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并报请省政府核准后予以保留或撤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以及县(市、区)及县以下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将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