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市检察院网页,输入案件犯罪嫌疑人名字,便可以查询到案件类型、涉案案由及其日期和办案部门。
历经一年试运行与设备完善,“郑州市检察院案件查询服务系统”昨日全面启动。
据了解,该系统分别提供5种查询方式,此举无疑在方便、服务市民,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的同时,更加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晚报记者 刘涛
以下5种方式可查询案件内容
面对面查询:主要针对律师、案件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出示相关证件后,可以在案件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举报中心大屏幕查询:在院举报控申接待大厅设立的“大屏幕查询系统”,将正在办理的案件循环滚动播放,来访群众可一目了然;
举报中心触摸屏幕查询:查询人员可通过触摸屏,自行打开案件查询系统,浏览查看相关案件;
电话查询系统:如果您腿脚不方便,居住在外地或不愿亲自跑一趟,可以借助该方式,拨打电话(0371)67150678,直接进行查询,时间定为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30;
互联网查询系统:24小时均可登录该院网站http://www.zzsjcy.gov.cn,点击案件查询栏,输入案件犯罪嫌疑人姓名查询。
能查什么,不能查什么
“办理案件的诉讼流程向社会公开,但在法律允许公开的范围之内。”副检察长张战军表示,这样做可以使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更方便、快捷地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据张战军表示,案件查询的主要内容分为两类:一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二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
查询人员具体可以查询案件涉嫌的罪名、承办部门、办案期限、羁押期限和诉讼环节,但为保护办案秘密,同案嫌疑人的姓名、涉及罪名不得查询,同时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得查询。
欢迎您提出建议
在全面启动“案件查询服务系统”的同时,我市检察系统将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为内容的“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
您对检察机关执法有什么意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期间,全市检察官将通过大走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执法作风、执法效果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在大走访期间,如果您对各县(市)区检察院有建设性提议,可与本报记者进行联系,QQ:3797947 信箱:zzwb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