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4日下午就中国齐齐哈尔“8·4”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泄漏事件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国家赔偿的诉求。2003年8月4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泄漏事件,造成40多人受害,其中伤势最严重的李贵珍死亡。
日本政府拒绝赔偿医疗费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山田俊雄承认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与受害者受害的因果关系,却以难以认定日本政府负有法律责任为由,作出了驳回受害者诉求的判决。
判决宣布后,原告丁树文对媒体说,法院认定了事实,却不判决日本政府负担受害者的医疗费,令人无法理解,日本政府理应为侵华日军犯下的罪行承担责任。
受害者至今仍受后遗症折磨
在中国政府的强烈要求下,经过多次外交交涉,日本政府同意为处理此次事件的善后工作支付3亿日元(约合2278.05万元人民币)。
但直至目前,很多受害者仍受到后遗症的折磨(免疫力大幅下降,经常感冒流鼻涕),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2007年1月,这一事件的48名受害者及家属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给予约14.3亿日元(约合1.08亿元人民币)的国家赔偿,用于受害者的长期医疗及生活等费用。
齐齐哈尔“8·4” 事件回放
2003年8月4日清晨,在齐齐哈尔收废品的河南上蔡人李贵珍像平常一样蹬着三轮车到各工地收废品。7点左右他来到北疆花园,买下了工人挖出的5个铁桶。
谁也没有想到这5个看似平常锈迹斑斑的桶装的是侵华日军遗留的被称为“毒气之王”的芥子毒气。毫不知情的李贵珍将铁桶运回废品收购站并开始切割。灾难从此降临了。
本以为自己只是喝多了酒,李贵珍继续切割着铁桶,几小时后他和同伴王成都出现了皮肤糜烂、头晕、恶心、双目刺痛等症状,随即被送往附近的工厂医院,随后被转往解放军203医院。 第二天李贵珍和两个同伴被确诊为芥子气吸入中毒。
李贵珍是40多名受害者中毒最深、伤势最重的一个。芥子毒气侵蚀了他的全身,除脚心和头皮皮肤外,浑身上下几乎体无完肤,随时有生命危险。
21日晚8点56分,李贵珍由于多器官衰竭去世。年仅31岁,留下孤儿寡母与年迈的双亲。 综合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