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开发商在销售商品住房时,需对正在销售的每一套房屋进行明码标价。对于已售的房源,房地产开发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并应当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也应当明确标示。
新政实施近1个月了,开发商执行的如何?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
晚报记者 徐刚领 胡审兵/文 马健/图
昨日12时许,位于金水路沙口路的一处楼盘。
记者在售楼部里转了一圈,发现在沙盘位置有个楼盘信息表,可里面没有价格信息。
记者让一位售楼小姐算了一套69.77平方米的房子价钱,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购买可以优惠1.5万元现金再外加优惠两个百分点。不过,这个优惠条件也没有在售楼部公开。
已出售房屋均未标示实际成交价
24日10时许,文化路与新柳路交叉口附近一处楼盘销售中心。
该楼盘正在热销,墙上贴着出售的房源信息,包括面积、单价和总价。87平方米的高层,单层售价每平方米6450元,总价56万元。
然而,已售的房屋,根本不显示实际成交价格,只是打出了“已出售”的字样。
当日11时许,丰庆路与三全路交叉口附近一处楼盘销售中心。墙上也贴着正在出售的房源信息,该楼盘单价更高,达到每平方米7100元。对于已出售的房屋,同样没有标示实际成交价格。
昨日16时许,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一处楼盘销售中心。销售人员介绍,该楼盘95%的已经售出。然而,墙上的房源表和价格表内,同样没有显示已出售楼盘的实际价格。
优惠折扣均未见明确标示
在文化路与新柳路交叉口附近一处楼盘销售中心,记者没有在墙上看到“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客户经理说,如果按揭贷款,可以优惠一个百分点,如果是全款,可以优惠两个百分点。虽然墙上显示的面积是87平方米,实际上还要送9个平方米,这样一来,价格更低,达到每平方米5800元。
而在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附近一处楼盘销售中心,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也没明确标示。销售人员称,按揭可以优惠一个百分点,如果是全款,可以优惠两个百分点。
市民质疑政府部门执法力度
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有近一个月了,为何开发商还在打“哑谜”呢?
昨日,市物价检查所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现在是各区查各区,具体查处的情况还不了解。
市民金先生认为,现在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目前情况看,政府执法力度有待加大,雷声大,雨点小,根本对开发商没力度。”
郑州一家房产公司相关负责人苏先生认为,明码标价,只是起到了一个对于市民提前告知价格的作用,很难从根本上起到控制涨跌的作用,毕竟房价涨跌是市场行为。
国土部调研35城市商品房成本
为调控提供参考 郑州也在列
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近期下发通知,部署2010年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与往年略有不同的是,今年新增了一项工作,需要完成35座重点城市的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与监测。
主要调研土地成本
国土部要求,上述35座重点城市需定期完成商品房成本构成的调查数据采集、整理与上报,此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要在今年7月15日前提交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表。此次调研主要是着眼于地价因素在房价中的占比等。35座重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郑州等。
地价占房价平均比例为23%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曾递交了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大会发言,将房价之高的根源归因于地价,而国土部去年6月发布报告称,通过对600多个房地产项目的调查,地价成本在房价中所占比例平均为23.2%。据《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