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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IP IQ卡统统告诉我密码”,范伟幽你一默
信用卡储蓄卡统统拿来以案说法,本报授你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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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IP IQ卡统统告诉我密码”,范伟幽你一默
信用卡储蓄卡统统拿来以案说法,本报授你一课
3个大学生赚了9万,犯法

“IC IP IQ卡统统告诉我密码”,范伟幽你一默

信用卡储蓄卡统统拿来以案说法,本报授你一课

帮人刷卡

半年套现1200万

“我们只是帮帮那些急需用钱的人。在我们这儿套现,手续费要比银行利息低得多。”昨日上午,在金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本科毕业的高某为自己辩白说。

他们这种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半年来,他们利用租来的POS机,非法替人套现1200万余元。

晚报记者 吴泳

实习记者 石明顺

半年帮人套现1200万余元,他们赚了9万元

“信用卡套现!”很多人遇到过这样的小广告。

3个80后大学生用这种手段,半年帮人套现1200万余元,他们从中挣了9万余元差价。

昨日,其中两人被金水警方依法逮捕。

嫌疑人高某这个月刚满28岁,大学本科毕业。他说,他们是这样挣钱的:

先准备好6台POS机,印刷大量的“信用卡套现”小广告。

通过小广告,不少急需用钱的人找到他们。比如你急需1万元,你在高某的POS机上,用自己的信用卡刷1万元后,高某当场就能付给你1万元现金。

他们当然要收手续费,费率是每笔0.6%~0.8%。套现1万元,要交给他们60~80元。

为何不直接去银行透支取钱?

高某笑笑说,原因很简单:去银行透支,利息远高于他们的手续费。比如说透支1万元,从记账日当天开始,用户每天要交万分之五的利息,即每天5元。如果你50天后才能还上,那实际还给银行的利息为250元。如果不能按期还款,每日还得缴纳滞纳金。

而如果找高某套现,只需一次付给他60~80元“手续费”。

同时用户套得这1万元时,银行的记录会是“刷卡消费”,用户可以享受约50天的免息还款期,不必每天都付利息。

交给银行的钱远低于收客户的钱,他们挣的就是差价

金水警方揭穿了高某等人挣钱的秘密:市民找高某等人套现时,交付的手续费远高于高某交给银行的手续费。他们挣的就是中间的差价。

金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市民在高某的POS机刷卡时,只要是低于5万元的交易,银行每笔只收高某1~25元的手续费。

如果交易额是5万元,高某收了市民300~400元。银行只收高某25元。这笔交易,高某就挣了275~375元。

POS机都是租来的,狂办70多张信用卡补窟窿

高某说,他们作案使用的6台POS机,都是花钱租来的,每月都要给机主交租金。

他们当场付给客户的现金从何而来?高某和刘某承认,一部分是他们自己的储蓄,其他的则是他们用自己的信用卡,通过POS机套现的。

信用卡每次在高某的POS机上虚假消费后,银行就会把等额的现金打到高某等人的对应账户上,每笔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为了填补给客户付现产生的窟窿,高某3人使用自己和亲友的身份证,办理了70多张信用卡。

警方介绍,非法将POS机租给高某的3名机主,目前都在逃,警方正全力追捕。

他们利用的是银行监管漏洞

和高某一起作案的刘某、李某(在逃),都是大学毕业。

警方介绍,高某等人作案使用的POS机,都是原机主通过合法程序从银行申请的。但他们把机子租给高某用于非法套现,银行却没有发现。

警方介绍,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明确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线索提供 王自立

卡在身上

里面11万多存款没了

银行被判赔款7万多

发现卡里的钱被人取了,赶紧改密码很有必要

平安夜里不平安,市民小雯眼睁睁看着自己银行卡里的11.86万元现金全部被支取却无能为力。

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小雯立即报警。

卡在自己身上,这钱是咋被取走的?

案子仍在侦查阶段,要钱却遥遥无期。

在与银行多次协商未果后,小雯以银行未尽安全责任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

昨天,二七区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她7.05万元。晚报记者 鲁燕

看着卡里的11万多元被支取却无能为力

去年,小雯在银行办了一张储蓄卡,为及时掌握卡内资金状况,小雯还办理了手机短信提醒。

去年12月24日,小雯正和朋友一起过平安夜。23点31分,她手机短信铃声响了,一看手机,令她大惊失色。

短信提醒,她的银行卡账户被支取2.98万元。

她赶紧到最近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查询,发现这笔钱已被取走。

23点34分,就在查询中,小雯的手机又接到短信:“ATM支出9笔共3.81万元,手续费50元。”

小雯这下更慌了,赶紧拨打银行24小时服务热线,申请挂失,可没有成功。

23点45分,手机再次接到短信:“ATM支出2500元,余额48529.54元”。随即,小雯拨打了110报警,在警察询问情况过程中,小雯又接到短信:“0点7分,ATM支出11笔共4.84万元,手续费114元,余额15.54元。”

至此,小雯的账户被盗取11.86万元。

多次和银行协商无果后,小雯把银行告上法庭。

银行通过查询小雯以往的取款记录,发现去年11月1日有个叫陈平的人拿小雯的银行卡用密码取款,可以证明小雯向他人泄露了该银行卡的个人信息及密码,有明显的过错。

另外,银行还认为,小雯在得知其卡内存款被非法支取后,没有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挂失或者修改密码,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小雯如及时修改密码,就可避免损失的继续发生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雯在银行办了储蓄卡,即与银行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作为经营存、贷款等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证储户存、取款安全的义务。

可小雯的卡在自己手中,本人又在郑州,其卡内的存款却在异地(登封)的自动柜员机上被支取、转账,也就是说银行设置的自动取款机不能达到足以识别取款权利人以及维护储户存款安全的目的,由此产生的交易风险,应当由银行承担。

并且法院认为,陈平是小雯的丈夫,小雯在银行卡内的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银行无法证明小雯向陈平以外的其他人泄露了卡的信息及密码,银行辩解证据不足。

小雯于23点31分接到2.98万元被支取的短信后,即便无法接通银行的24小时服务热线,但仍有14分钟的时间可以在自动取款机上通过修改密码以防止损失的继续发生。

所以,对23点55分以后扩大的损失4.81万元,其无权要求银行赔偿。但对其中23点55分之前的损失7.05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小雯赔偿其他损失1万元的诉讼请求,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线索提供 南南 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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