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省鼓励跨国公司在豫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经过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投资促进及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转移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奖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由当地财政按实际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企业经营者。晚报记者 徐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