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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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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拐弯吃顿饭被撞身亡
算不算工伤?

□晚报记者 鲁燕

张女士的女儿小霞(化名)在下班回宿舍的路上发生车祸被撞身亡,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劳局)以小霞不符合我省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规定为由,作出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

张女士不服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人劳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

下班途中吃饭再回宿舍遇车祸

小霞是郑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职工。

去年5月15日晚,小霞下班后,因公司餐厅较远,她想快点回单位宿舍休息,就在途中一个小餐馆里吃饭。

回宿舍时,她被一辆轿车撞倒死亡。

事故发生后,食品公司向二七区人劳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去年7月28日,人劳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小霞并非是“上下班途中”,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不予认定。

小霞母亲张女士申请行政复议,二七区政府作出维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复议决定。

法院:合理短暂停留不改变下班目的

昨天,二七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人劳局作出的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并判令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法院认为,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综合时间、路线以及目的地等因素,小霞下班离开工作场所至发生交通事故,从时间上讲符合“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

从路线上看,小霞离开工作场所在小餐馆吃过晚饭后返回宿舍,属于生活中合理的短暂停留,这一行为并没有足以中断或改变其下班的目的。

因此小霞因交通事故伤害而死亡,应认定是在“上下班途中”。线索提供 吴小华 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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