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公司款待贵客,高先生特地买来6000多元一瓶的茅台酒,以示尊重。谁知完好的封盖还没启开,酒瓶就已空了,在客人面前好不尴尬。
实习记者 石明顺
晚报记者 吴泳 文/图
“6000多元,买了个酒瓶”
昨日上午,市民高先生打来热线:酒桌上最闹心的事是啥?酒瓶还没开封,酒就漏得所剩无几。这是6280元一瓶的15年茅台。
高先生介绍,6月15日上午,他在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力大道交叉口附近的麦德龙商场买了两瓶15年茅台酒,每瓶价值6280元。
当天中午,他要代表公司招待贵宾。酒局上,他当着客人的面打开茅台外包装盒。还没来得及开启瓶口,一股浓重酒气就扑面而来,再摸瓶身,黏黏滑滑的,满是酒液。
客人们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高先生紧张起来,拿着酒瓶凑到耳边摇晃,几乎没有响声:“这么轻,难道是酒漏完了?”
高先生仔细查看,瓶里确实仅剩下约1两酒了,可酒瓶的塑料封口和瓶盖都原封未动。
商家:顶多给换一瓶
昨日上午,在郑东新区麦德龙商场,负责人吴先生表示此事的责任不好确定。
不过,吴先生承认,这瓶茅台确实是他们卖给高先生的。但“商品自顾客付钱后,保管责任就已经交到了顾客一方”。
他说,商场没有发现这瓶酒已经漏了,不是他们的责任,可能是高的放置方法不对。
他最后表示,商场最多给换一瓶同样的酒。顾客也可以找厂家。
对吴先生的说法,高先生很不满意:“包装动都没动,不是商场的责任还会是谁的?”他认为商场应该向顾客保证商品质量,出了问题,就应对顾客负责。
高先生提出商场应该提供1+1赔偿,但被商场拒绝。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建议,高先生或商家可以到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做技术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