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院第四次裁定延押陈水扁两个月
台湾高等法院18日裁定,因陈水扁仍有逃亡之虞,再度延押陈水扁两个月。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机要费”贪腐案、洗钱案等弊案,一审判决陈水扁无期徒刑。全案移审后,台高院先后3次裁定延押陈水扁,第三次延押期限将于本月23日届满。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