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布4起毒品犯罪大案
3人被处极刑
□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昨天下午,省高院公布4起毒品犯罪大要案判处结果,库杰兵、刘铁桩、岳彩合、杨文龙等24名被告人受到严惩。
库杰兵、曹绍永、王小杰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昨天上午已被执行死刑;4案中刘铁桩、岳彩合、杨文龙等其他21名被告人也同时被判处刑罚。
2005年至2007年6月间,以库杰兵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作案8起,贩卖、运输、制造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冰毒、麻古18701克、含氯胺酮的毒品K粉9648克。其中 曹绍永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5起,贩卖、运输、制造冰毒、麻古10151克、K粉3542克; 王小杰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3起,贩卖、运输、制造冰毒、麻古10908克、K粉3542克。
同时,省高院还公布了刘铁桩等11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岳彩合、岳彩海贩卖毒品案;杨文龙、任克贩卖毒品案。这3起案件中的21名罪犯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等不等刑罚。
线索提供 刘改华 孙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