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建议课本删去《背影》
日前,关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否该从中学课本上删除的讨论,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无独有偶,北外副教授丁启阵近日在博客中发文《我赞成把朱自清〈背影〉从语文课本中删去》。文中说,中学生不喜欢《背影》的主要理由是“文章里的父亲违反了交通规则”。
对此,一项有上万网友参与的网络调查显示,截至昨晚,89%的人投了反对票。
当事人回应 《背影》中的感动“不健康”
丁启阵,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音韵学、中国古代文学。
6月24日,丁启阵发文力挺一项针对学生的民意测验,称中学生不喜欢《背影》的主要理由是“文章里的父亲违反了交通规则”。
该博文一出,短短几天,相关评论便铺天盖地。不少网友表示,《背影》是篇震颤人心的美文,用现代人冰冷的法规去抹杀一位老人真实的情感,简直不可理喻。
随后,丁启阵又先后发表了《名篇与杰作》《从崇拜者到批评者》等多篇博文,对自己的观点加以巩固。
6月29日,丁启阵回应称,他对于朱自清散文的批评,是出于“语文方面”的问题。而广受大家指责的“违反交通规则”一说,并不是他的主要论据。
对于《背影》里感人至深的父子亲情,丁启阵表示,自己也曾被深深地感动,但如今却觉得这种感动是“不健康的”。
他说,这种非理性的崇尚智慧和实用主义是需要反思的。《背影》中的父亲跳下月台横穿铁道去买橘子,成为感人的事迹,就是不理性和实用主义的一个表现。
而且,近现代出现的一批文学家中,朱自清的散文水平从整体来说并不是最高的,作品也大多不属于有力量的、健康的汉语。“可以说他孱弱病态的文风,也并不是学生学习汉语后值得追求和提倡的正确方向。”
相关说法 对课本的选文争论“自古有之”
对于《背影》引发的争论,课本出版单位、人民教育出版社宣传办负责人吴海涛表示,《背影》很早就被选入语文教材,是一篇经典选文。
该负责人说,现在学生的课本都是经过教育部审定的,考虑到了学生的接受能力,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课文是否会从教材中取消或调整,是需要经过综合考虑的。
至于近期不少学者对现行教材提出异议,吴海涛表示,由于人教版教材用量很大,历来都有各方面学者、老师对教材提出意见,这很正常,编辑部也经常会收到各种建议信。“如果针对某一问题的反映成为普遍现象,我们在进行课改时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采纳。”据《法制晚报》
网络调查 你咋看待副教授建议课本删去《背影》?
(截至昨晚,共有15787人参加调查)
1.反对。《背影》一文展现的父亲之爱令人感动,是震颤人心的美文。 89%
2.支持。《背影》中的感动“不健康”,是不理性和实用主义的表现。 7.6%
3.不好说。 3.4%
数据来自新浪网
54岁的陈会林和53岁的武保明,自2007年被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连续两次拘留(共30天)后,一直要为自己讨回说法。
两位老人始终认为,他们之所以被拘,是因为几次去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都看到国旗斜掉在旗杆旁的地上没人管。在3次提醒工作人员后,国旗仍没有被升起,他俩却引来祸端。
6月28日,面对记者,武保明说:“之所以被连续拘了两次,是因为第一个15天过后,陈会林身上的伤没好。”
俩老人连续被拘两次
理由:反映法院的国旗掉在地上没人管
提醒无果,拨打了市长热线电话
武保明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防办副主任,一个老党员。
2007年8月2日,他和陈会林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办事,无意中看到国旗不仅没被升起,甚至还有一半在地上拖着。
“8月8日开庭时,我们一再提醒,但法官很不耐烦地说,‘国旗的事与本案无关’。”陈会林回忆,直到8月14日,国旗依然斜掉在地上,于是他们才拨打了太原市长热线电话。
8月15日,太原市《生活晨报》报道此事,并刊登了国旗横“躺”在法庭大院的照片。
2007年9月26日,武保明和陈会林在法院副院长刘志家的办公室与刘发生冲突,当即被法院拘留。10月10日,拘留15天期满,但他们却收到第二份司法拘留决定书。
“陈会林被刘志家等人打得伤势严重,15天根本不能痊愈。”武保明认为,这是他们被二次拘留的根本原因。
到底是谁打了谁?
出了监所,武保明和陈会林就开始“讨说法”。后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调查此事。
记者看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举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等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说明:“陈会林同武保明强行进入刘志家副院长办公室,刘志家准备离开时,陈会林上前阻挡,同时侮辱、谩骂,进而陈会林和武保明对刘志家进行推打、撕扯……陈会林、武保明哄闹清徐县人民法院长达30分钟。”
对此,武保明并不认同:“是刘志家抓着陈会林的头发殴打,后来还叫人给陈会林戴上手铐继续打,直到他打累了。”当时他曾拨打110报警,但很快就被人抓走戴上了手铐。
拘留依据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武保明发现,清徐县人民法院的两份拘留决定书都有明显的违法痕迹。
第一次的拘留决定书上,很多地方空白,而且拘留依据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我国有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但却从未听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在武保明的质疑下,第二次拘留决定书的法律依据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但武保明又发现新漏洞。
首先,分别给他们两人的两份决定书,却都是(2007)清民初字第867号。其次,“审理(或执行)什么案件”中,照理必须划掉一个,但武保明的决定书却没有明确是“审理”还是“执行”。
目前,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是,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于今年6月3日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的两份督办函进行了回复。汇报中的调查结论是:陈会林反映2007年8月14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楼前国旗部分拖在地上的问题情况属实。
6月28日,武保明告诉记者,去年春节前夕,他带双胞胎儿子到北京天安门广场看升旗。“我想让孩子知道国旗代表着什么,让他们体会国旗升起来的那种庄严。”据《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