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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开展信访监督“三书三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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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开展信访监督“三书三谈”

管城区创造性开展了“三书三谈”,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使用了“白书”(信访监督告知通知书)、“黄书”(提醒通知书)、“红书”(警戒通知书)三种颜色的“书”,以及信访诫勉谈话等,使其接受警告,在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晚报记者 孙娟

领导爱人违规办企业接到“白书”

2009年8月13日,市民牛某因与区某局党组书记陈某的爱人在中原区合办幼儿园发生了经济纠纷,到区纪委信访室反映陈某支持其爱人违规办企业等问题。随后,陈某收到了一张“白书”。

白书主要是针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要求被反映人在收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向组织如实说清问题,区纪委根据情况作出结论。

最后,陈某督促爱人迅速解决纠纷,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政府工作人员中午饮酒接到“红书”

2009年11月19日下午,市民反映区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中午饮酒,在调解与他人纠纷时出手打人。经查情况基本属实。

随后,张某收到了一张“红书”。据悉,“红书”主要用于对一些已经明显发生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尚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责成其一个月内汇报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区里严格审查备案,并将其行为在所在单位通报。最终,张某的行为被通报,本人写出检查并向信访举报人员道歉。

据介绍,“黄书”主要用于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其错误行为被群众多次举报,但错误事实不够具体,举报线索不够清晰。

“三谈”包括个别提醒谈话、集体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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