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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按社会调查报告判了: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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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16岁少年,咋会试图抢劫?郑州市民赴周口走访,村干部、老师都说他俩是老实孩
法院按社会调查报告判了:免刑罚
调查:村支书、当年的老师都说他俩是老实孩子 社会调查员:顾田 蔡玉林
调查地点一:村支书王先生家 调查地点二:俩孩子曾经所在的小学和初中 调查地点三:两人的家评价:没有坏的毛病,本质是好的,听话、尊敬长辈结果:免予刑事处罚调查报告“立了功”
到了新的工作地点——饭店后,两名少年向调查员等人致谢。

两名16岁少年,咋会试图抢劫?

郑州市民赴周口走访,村干部、老师都说他俩是老实孩

两个16岁的男孩捡了根钢管伺机抢劫被抓,昨天却被免予刑事处罚。

是法院“网开一面”,还是另有隐情?

这还要从管城区法院两名社会调查员的行动说起。

她们赶赴两个孩子的老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两个孩子素来品行良好,这次抢劫只是一时冲动所为。

最终,法院采纳了调查员的“社会调查报告”意见,对两个孩子免予刑事处罚,对两位调查员还将他们送到联系好的饭店打工。

据介绍,这是管城区法院首家试行的社会调查员制度在我省实施的第一起判例。

调查员的身份是否合法、调查报告是否算作证据引来各方关注和思考。

晚报记者 鲁燕/文

张翼飞/图

法庭:两男孩犯抢劫罪,免予处罚

“结合本院委派社会调查员对两名被告人生活成长环境及平时在学校、家庭表现均良好的调查结果……判姚奇、张磊犯抢劫罪,免予刑事处罚。”

昨天,管城区法院少年庭审判长张晓英宣布姚奇和张磊“免予刑事处罚”后,旁听席上,两个孩子的父亲显得有些激动。

“你俩知道啥叫免予刑事处罚吗?”走下法庭有人问姚奇、张磊。两人摇摇头。

法官告诉两个孩子,抢劫罪名是成立的,只是不受任何刑事处罚,“但是,你们的人生档案记录都会有这个前科,如果5年以内再犯新罪,那就是累犯,是要从重处罚的”。

据姚奇说,今年2月,他征得父母同意来到郑州,在饭店干了一个月便不干了。

后来,在一次QQ聊时,知道老乡张磊也来到了郑州,两人便走到了一起。

生活就需要花钱,很快身上的钱都花光了。4月23日晚,张磊提议一起去抢劫。于是,两人捡了根钢管后,来到南关街熊儿河准备抢劫。

当晚11时30分许,两人的行为被巡逻队员发现,随即两人被带回了公安机关。因涉嫌抢劫,两人随后被起诉。

调查:村支书、当年的老师都说他俩是老实孩子

法官和两个男孩的接触过程中发现,二人品行较好,抢劫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且手头拮据而偶发的。根据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的实施办法,管城区法院让两名社会调查员赶赴他们老家周口商水县调查。

昨天,在管城法院,两位社会调查员拿出了她们的社会调查报告。

社会调查员:顾田 蔡玉林

调查地点一:村支书王先生家

68岁的顾田说,她第一次看到这俩孩子,他们表情腼腆、老实,一脸的无奈,很懊丧的模样,与要去做抢劫的人有些挂不上钩。 蔡玉林也说,她当时的感觉是,他俩跟她家的孩子差不多,一看就很讨人喜欢的那种。

“孩子有啥恶习,为啥抢劫?”顾田说,为了弄清孩子的成长环境,她们首先来到姚奇、张磊所在村村支书王先生家调查。

“听说我们来调查这俩孩子情况时,王支书表现得很惊讶,一直说‘不可能吧,不会吧’。”顾田说。

在确认无误后,王支书说,这俩孩子很老实,不会抽烟、喝酒,“骂人都没有”。

姚奇在家是老小,是唯一的男孩,父母娇惯,“但是,这孩子仍常下地干活”。王支书还告诉顾田,姚奇虽然8岁才上小学,但听他老师说学习很好,在班级任班长,很懂事。

对于张磊的表现,王支书说他很爱干活,平时话不多,在学校和同学关系相处得也很好。

调查地点二:俩孩子曾经所在的小学和初中

姚奇曾经的小学班主任曹老师在调查员说明来意后,也是感到震惊。

“他告诉我们,姚奇是班长,跟同学都能打成一片,学习中等,是个诚实的学生。”顾田说。

后来,姚奇上初一几个月后,便辍学在家。

顾田说,因此她们没有对姚奇的初中班主任进行调查。

姚奇和张磊两人都是在同一所中学上初中。

多方打听,她们找到张磊当时的班主任常老师。常老师说,张磊性格开朗,特别爱打篮球,学习比较好,英语成绩稍差些,其他课都特别好。每次考试都在90分以上,因为英语不好,他没有参加初中毕业考试。

调查地点三:两人的家

蔡玉林说,她们先来到张磊的家。

张磊的父母看起来很忠厚的模样,张磊父亲说话很少,家中还有个90多岁的奶奶。奶奶透露,她好长时间没见着孙子了。

“张磊不上学主要是为了他弟弟……”张父对调查员说,张磊有个正在上初三的弟弟,“家庭条件不好,没有太多的钱,张磊就跟俺说,不想上了,出去打工挣钱给弟弟用。”

姚奇的父母同样也是勤劳善良的农民。姚父说,孩子到郑州打工,隔三差五打电话回家,他都要跟儿子说上两句:“给人家干活就像给自己干活一样,要认真,踏实。不能摸人家的东西。”

姚奇的二姐常在QQ上跟姚奇聊天,也常要求弟弟不要干坏事。

评价:没有坏的毛病,本质是好的,听话、尊敬长辈

在两位调查员填写的社会调查表中,记者看到综合分析一栏中对姚奇的评价是:

经过对姚奇的成长环境、在学校、社会等方面的调查,他没有坏的毛病,本质是好的,听话、尊敬长辈。他是在一个朴实、勤劳、和睦与温馨的家庭成长起来的。

关键是他在走入社会后,不学法,不懂法,造成对事情没有辨别“是”与“非”的能力,更谈不上去保护自己,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客观方面是,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对其应尽的责任、义务的主动性都不够。父母若能主动、勤打电话问一问孩子,绝不会有今天的这个状况,父母们对此也认同。

两名社会调查员就此向法院提出了建议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意见。

结果:免予刑事处罚调查报告“立了功”

法院最终采纳了两位调查员的意见。

当庭宣判两人犯抢劫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据法官王继征介绍,如果没有《调查报告》意见,姚奇、张磊系犯罪预备阶段,至少要判拘役或拘役以上的刑罚。

根据二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又结合社会调查员对二人生活成长环境及平时在学校、家庭表现均良好的调查结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最终作出了对二人免除处罚。

宣判结束后,主审法官及两位社会调查员又开车将姚奇、张磊二人送到提前为他们联系好的饭店打工,并交代了饭店老板,今后法院会对二人的平时表现作及时的帮教跟踪。 (当事人为化名)

争议之一:

调查员身份是否合法?

社会调查员进入法院,这还是个新鲜事。

但是否合法呢?

管城法院少年庭庭长张煜晖说,社会调查员都是从法院的陪审员队伍中择优选出的,是专职的社会调查员,不参与案件事实、犯罪行为的审查,是独立于案件之外的。

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本人、父母、老师等人的调查走访,调查员要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

据了解,管城法院制定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从去年9月份起试行。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时辉亮律师说,虽然我国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的地位并没有说明,但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考虑,结合其情节轻微,没有明显损害的结果,法院给予教育的意义大于惩罚的意义。

但同时也有质疑声。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薄云照律师说,作为社会调查员,其地位法律没有规定,身份是不合法的,调查报告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为其不具有公信力,作出的调查报告不属于证据的一种。

根据法律规定,抢劫罪是暴力犯罪,涉案人包括14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应当负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是不应当的。

争议之二:

调查报告能当证据?

调查报告到底能不能当“证据”呢?

社会调查员顾田力推此次姚奇、张磊二人案子使用调查制度。

她说,调查报告不是案件的主要证据,仅是法院量刑时的一份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最终采纳与否,还要合议庭合议。

万一社会调查员报告中有虚假成分怎么办?

张煜晖介绍,对社会调查报告,法院会根据控辩双方质证情况进行核实,根据其来源、证明力大小等方面综合分析考量,经查证属实的,才可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

此外,张煜晖说,如果出现虚假报告,法院将免除社会调查员职务,还将书面通知被免职者本人及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线索提供 孙佳 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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