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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孩子幼儿园摔断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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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孩子幼儿园摔断右臂

半年来每天都要做上千个“伸压训练”,仍没完全康复

幼儿园坚持自己没错,双方对簿公堂

晚报搜索:客厅、卧室、幼儿园是孩子意外伤害高发地

5岁小男孩元元(化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跑步活动,摔断了右胳膊。幼儿园坚持自己没错,元元的父母将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索赔8.6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园方有过错,园方不服上诉。

14日,二审开庭。原、被告当事人都没到庭。晚报记者 鲁燕

事件:在幼儿园跑步时摔伤

元元3岁就被送到中方园艺术幼儿园,两年来都没出现啥问题。

去年2月17日下午,元元妈小霍正在广州出差,她接到幼儿园王老师的电话,说儿子在幼儿园组织的跑步中摔伤了。

孩子一直说“胳膊抬不起来了,很疼”。

后经医院诊断,元元系右肱骨髁上骨折。孩子右胳膊处打了3根钢针。

第二天晚上,小霍飞回到元元身边。“儿子的右胳膊肿得跟小腿一样,见到我哇一声哭了,我也忍不住掉下眼泪来。”

手术过后,医生叮嘱要多给孩子右胳膊做加强训练,让被摔成“直角”的胳膊最终能够伸成“直线”。

半年多来,孩子便开始了每天1000多个这样伸压胳膊训练。每次下来,“儿子疼得都是满头大汗”。

园方“不认错”态度让元元父母很伤心

小霍说,事件发生以前,园方对她孩子的照顾也挺周到。但是,事件发生后,幼儿园一直都没提到自己有过错。今年4月17日,金水法院庭审了此案。

小霍母亲到庭了,索赔8.6万元。园方是两名代理律师出庭。

让小霍没想到的是,幼儿园提出反诉,坚持自己无过错,要求返回曾垫付的1.7万元。“元元是自己摔倒在跑道上的,不是园方造成的。”

元元摔伤住院期间,园方派出了两名老师全程陪护并承担就餐费、生活用品费等费用,两次手术、住院医疗费也都是由幼儿园方面垫付的。

一审法院认为,学生在幼儿园期间,幼儿园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

结合本案案情,学生跑步时老师在旁看护,事发后抢救及时,已尽到基本的保护义务和预防措施,但鉴于原告系完全无行为能力的幼儿,幼儿园应当承担更为严格的保护义务和预防措施。酌定园方承担50%的责任。

二审:园方还坚持“没有错”

14日下午3时许,市中院二审开庭。

这次双方当事人都未到庭。

园方代理人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没有依据且相互矛盾”。

“更为严格的保护义务和预防措施指的是什么?一审并没有明确说明,也没有告诉园方具体违反了哪些更为严格的保护义务和预防措施。”

小霍的代理人说,幼儿园应当在保障孩子安全健康的条件下,组织户外运动。

该代理人说,“四五岁的孩子参加跑步竞赛,显然不合适”。

如今元元已经上学前班,右胳膊平放下来还是不能成直线,“有点歪”,孩子写的字也歪歪扭扭。

但是,医生告诉小霍,恢复训练还得坚持,即便这样,也难以保证孩子的胳膊能恢复到出事前一样。 线索提供 海明 庆远

现在孩子都放假了

建议家长看看下面这个调查

据去年夏天“全球儿童安全网络”启动的“儿童意外伤害监测”数据显示,市民家中的客厅和卧室往往是孩子最易受伤的地方。

“家长对厨房的危险性意识较充分,反而孩子在卧室、客厅活动时家长注意比较少。”家中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可能是伤害孩子的凶手。“例如门缝可能会夹到小孩的手指,一些玩具的零件可能被幼儿吞食,桌子、板凳的棱角可能会让孩子撞到,光滑的地板可能让孩子摔跤骨折等。”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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