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3日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要信息如下:
●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违反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明年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按2009年17175元的水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比原规定翻一番还多。
●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考核评价,结果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家安监总局23日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类事故共死亡33876人,其中煤矿事故死亡1261人。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