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卖东西,广告栏上贴小广告……这些在小区随处可见的行为,对物业公司来说,收取一些费用似乎天经地义。而很多业主也觉得不是啥大问题,熟视无睹,很少有人较真儿。
你所在的小区存在上面所说的情况吗?你知道这些钱都用到什么地方了吗?
晚报记者 李亚洁/文 马健/图
>>>记者暗访 很多小区“开门纳商”,收费很随意
昨日傍晚时分,花园路某小区,吴女士带女儿来门口玩耍。一辆某幼儿园白色大巴缓缓驶入,直接堵在小区门口。
“这车根本就不是咱小区的,可每晚都在这儿过夜。”吴女士愤愤地对保安说,“也不知道给物业交了多少钱。”
记者一走进该小区,就看到门口摆放着大大小小七八个广告栏,美容、担保、保险、暑期培训等啥都有。小区业主王先生说,经常有保险公司、订报员、米商、纯净水公司在小区内摆摊,至于收了多少费用他们一概不知,物业公司也从来没有公开过。
记者随即以业主身份帮朋友打听为由,暗访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主管人员。
“在小区里摆摊卖东西,一天收费多少?”
“每天收20(元),长期的话可优惠。”
“广告栏做广告咋收费?”
“做半年的话,每月100(元)。”
“需要签合同吗?”
“不用,多大个事呀,双方口头协商就行了。”
“这些钱是不是归咱物业自由支配?一年下来也能收不少吧?”
“每年也就5000来块钱吧,都交总部了。”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对这些项目的收费没有严格的标准,更没有向业主公示过。
记者走进淮河路与华山路附近的某小区,看到有个美容的广告牌,还有一家纯净水企业在卖纯净水。
走进物业公司,记者询问摆摊怎么收费。
“每天20块钱。”一个女工作人员说。
“你准备卖什么?”女的问。
“想摆摊发广告。”
“那不行,不能发广告,小区里面有广告栏,可以张贴。”
“张贴广告怎么收费呢?”
“也是每天20元。”
“小区有没有业主委员会啊?给你们交过钱后,业主们不会再找事吧?”
“没有。业主不管(收费情况)。”
>>>记者调查
物业公司收费不公示,业主也麻木
昨日,记者在一个同学群里进行了简单调查。
“车轱辘”称,他是在郑汴路与东明路附近一小区买的房子,小区里面摆摊、做生意的很多,没见物业公司对业主公布这方面的收费情况。虽然是一名律师,“车轱辘”也没有为此较过真儿,“有一次,我问物业公司,人家回避不说这方面的事”。
“想去草原”称,她住在桐柏北路附近的一个小区,小区里经常有卖水、卖方便面的,从来没见物业公司公布收费情况。“前几天,有瓜车在小区里卖瓜,我买瓜时问了一下,卖瓜的说一个月50(元)。”
>>>政策解读
市房管局:额外收入应由业委会协商使用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或从事租赁等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经营收入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应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每半年公示账目。这些额外收入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协商使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该请业主代表参与协商处理。
“我们每年都给一些区下达任务,要求成立一定数量的业委会,目的就是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这位负责人称,“现在很多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跟业主没有积极主动参与有关。”
>>>晚报征集
你家的小区物业“挣外快”吗
你家所在的小区是不是也存在上面所说的情况?你知道这些钱都用到什么地方了吗?欢迎大家通过晚报热线67659999或加QQ309343985,讲一讲小区的具体情况,说一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