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陶生、朱广平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表决,大会决定罢免孙陶生、朱广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孙陶生,男,47岁,洛宁县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调查证实,孙陶生在任平顶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工程承包商艾增峰等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设备物资供应等方面提供帮助,涉嫌收受张满长、艾增峰等人所送现金173.7万元人民币、美元2万元、金条2根(价值2.8万元)、沙发1套(价值1.2万元)、摄像机1部(价值1.3万元)。孙陶生在任河南财经学院土地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侵吞其所技术协作费17.5万元。
朱广平,男,开封市人,1952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2年1月郑大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洛阳市委办公室工作。历任洛阳市委办公室秘书、洛阳市委研究室副主任、洛阳市老城区委书记、嵩县县委书记、洛阳市交通局局长和洛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等职。1999年1月至2006年12月,历任洛阳市政府副市长、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2006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南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3月任南阳市政协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12月9日被省纪委“双规”。调查证实,朱广平在洛阳、南阳任职期间,涉嫌收受、索要他人款物共计481.36万元人民币、2.4万美元、0.5万欧元、0.5万澳元、35万日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晚报记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