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张力宁
父母与邻居吵架吃了亏,儿子心中十分不满,醉酒后的他烧邻居的车来报复。
昨天,惠济区法院判“有孝心”的儿子犯故意毁坏财产罪,判处罚金8000元。
45岁的赵某老家的宅基地跟老王家相邻。去年上半年,赵某的父母因为宅基地的事情和老王家吵了几次架。当时,老王的家人多,而赵某因外出打工不在家,父母势单力薄“吃了亏”。
今年2月中旬,赵某放年假回家听父母说了此事,非常生气。
2月20日凌晨,醉酒后的赵某又想起了两家吵架的事,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便想报复。
赵某随即开车来到老王现在居住的楼下,找到老王女婿的银灰色长安羚羊汽车,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打火机等物将车点燃。
此时,在楼上休息的老王一家人听到自家的汽车报警,就赶紧下楼查看。
火灭后,老王的女婿查看摄像头录像,发现烧他家汽车的人竟是以前的邻居赵某。
赵某被抓捕归案后,主动赔偿老王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线索提供 崔娟娟 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