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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住房保障面积上调

□晚报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李伟栋

本报讯 近日,新郑市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作出了新的调整。

廉租住房门槛降低,原本只有低保家庭才有资格申请的廉租房,现在,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12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

此外,城镇廉租房保障标准也作出了新的调整:住房准入面积调整到人均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住房保障面积普通家庭调整到25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为5元/人/月/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集中受理时间截至9月30日。为方便群众,新郑市还开通了住房保障服务热线:0371-632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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