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交警的胡益华一审获死刑:我不上诉
昨日10时,广东省揭阳市中院对“7·5枪杀交警案”一审宣判:胡益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胡益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让胡益华“出名”的,不仅仅是其犯下的滔天罪行,更因为在其落网时竟多次脸露笑容。昨天,从胡益华踏入法庭的那一刻起,邪恶的“胡氏微笑”就数次出现: 9时整,胡益华戴着手铐被法警押着走向法庭,初时一脸严肃,眼神犀利;走近了,看到媒体的“长枪短炮”均对准他,胡益华直视镜头,在转入法庭大门之际,只见他的嘴角微微一挑,又露出笑容,一丝冷傲的笑意。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