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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设群众诉求受理窗口
非农户口优秀人才也可参加“村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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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口优秀人才也可参加“村官”选举

非农户口优秀人才也可参加“村官”选举

我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昨起公开征求意见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开始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村委会这个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该如何实施管理,您可在9月8日前提出自己的观点。

我省拟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时就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前,乡(镇)人民政府将会组织对该届村民委员会进行财务审计。

如果您是具有一定学历或者技术的优秀人才,将也有机会参加“村官”选举。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非农业户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优秀人才,自愿到该村工作和生活并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也可参加“村官”选举。

如果您想了解该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就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http://www.hnfz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2010年9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信函寄: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 邮编:450003

电子邮箱:xzfgc@126.com

传真:0371-6590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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