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说,可能是工作人员说错了
“没有租赁税这个税种,是房产税”
近来,有一件事让张先生很困惑。
2005年,张先生在四月天小区买了一套商铺,开了一个小超市。
金水区地税分局庙李税务所的工作人员要求张先生缴纳租赁税,这让他很不解,“我用自己的房子做生意,又没有租给其他人,为什么要缴纳租赁税?”
上周六市长电话进社区时,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我都已经交了两三年了,我就想请晚报帮忙问问,国家到底有没有这个税,如果有我们就心甘情愿地交。”张先生说。
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税务局。
工作人员尚女士解释道,“我们没有租赁税这个税种,张先生缴纳的是房产税,虽然收税的工作人员说的是租赁税,但开的发票上显示的肯定是房产税。”
尚女士还进一步解释,凡是用于经营的房屋都需要缴纳房产税,而房产税的收取又分为两种情况,经营自用和房屋出租,张先生的这种情况就属于第一种,经营自用。两者的区别在于计税依据的不同。
经营自用的计算方法是:房产原值×70%×1.2%,计算出的结果是经营者一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一般情况下,税务局是按照季度收取,也就是每次收取计算结果的1/4。
而房屋出租的计算方法是:租金收入×12%,不过它的收取时间要看房主何时收取租金,一般都是在房主收取租金之后。
随后,记者将缴税的原因告知了张先生,并且查看了张先生的缴税单,单子上显示的确实是房产税。
“只要是该我缴纳的税,我一定不会拖欠,及时上交。”张先生说。
晚报记者 李丽君 实习生 赵柳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