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劫持超市女老板案开审
法庭上,“灰T恤”说还曾盯上一家超市
回放
男子持刀超市打劫
6月1日晚9点30分,在高新区科学大道和春藤路西南角一家左右间超市内,发生一起人质劫持案件。
超市老板金女士说,当时,她正在高新区石佛镇洼刘村左右间超市收银,进来一30多岁、穿灰T恤的陌生男子,手里拿一把水果刀,“他用水果刀指着我说:‘打劫,把钱拿出来’”。
金女士把当天所收的现金全部拿了出来,放在收银台上,可男子还是用刀指着她,让超市内的其他人都出去,“把门关上,我在抢劫”。
“他把我的双手捆了起来,把水果刀放在我的脖子处,说是等民警来,还说想找最高领导谈话。”
穿灰色T恤的男子一手“策划”的事件惊心动魄,惊动了公安、消防等百余人。
最后在与谈判专家、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杨玉章两个小时的谈话后,男子把刀从女老板的脖子上慢慢拿开。
这起事件得以和平处置。
庭审
坦言抢劫只为报复社会
昨天,此案在高新区法院开庭。
在法庭上,持刀劫持的刘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他说,案发前自己是动力伞教练。打劫的目的就是想报复社会。
当天下午5点左右,他将水果刀藏在腰间,开始寻找打劫的地方。
走到秦庄街一家超市门口,发现超市生意很好,就想下手,“但走进去后发现当收银员的小姑娘很年轻,我有点不忍心就没有下手”。
后来他转到高新区洼刘市场的左右间超市门口,他发现超市内的商品正在处理,购物的人很少,“我就决定在此下手,准备打劫”。
他在超市门口一直转到晚上约9点,天已全黑了,超市内顾客也没有几个了,便开始打劫。“警方来人后,答应帮我解决问题,我便将被害人放了。”
边念悔过书边哭
最后,刘某拿起悔过书认真地念了起来。
“这几个月,我一直都在对我所犯下的过错发自内心地忏悔,对被害人及其家人因为我的行为而带来的精神伤害感到深深自责,因我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追悔莫及。一时冲动,铸成大错。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对不起!”
念着念着,刘某流下了泪水。
刘某的辩护人认为,刘某对受害人没有殴打,没有造成伤害后果,并且情节较轻,系初犯,是自己解下绳子并放走被害人,自行走出超市,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晚报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冰泉 花显 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