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亲扫墓
一看坟没了
告修路方归还尸骨
□晚报记者 鲁燕
去年农历十月初一,南曹乡43岁的李先生和往年一样,去给去世30多年的父亲扫墓。
可来到老地方,他发现父亲的坟头不见了,“高高的坟头,还有坟头上种的柏树都不见了,代替的是一条新修的土路”。李先生当即哭晕在地。“现在只能在地上找到一些石棺材的碎片,尸骨不知去哪儿了”。
李先生四处打听,听说是村里修路铲平了父亲的坟,可没一个人承认。
李先生和妻子左女士将施工方告上管城区法院,索要尸骨以及7万元精神损失费。
昨天,法庭开审。
“我开铲车时根本就没见有高高的坟头……”开铲车的小邓说,是施工方王先生安排他去的现场。推路是河道施工方的工程。
对此,河道施工方的王先生说,他的铲车被原告李先生扣走8个多月,损失达10万元。
另外,铲车车主说,建造坟头是法律所禁止的,再要求赔偿很荒唐。
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国家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农村丧葬不允许起坟头,但目前像李先生家的情况在我国农村并不少见。
尽管一些地区的丧葬方式不合法,但是必须由国家相关部门如民政部门等牵头落实处理此事,他人都不能私自破坏别人的坟茔。
线索提供 满良 献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