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民也可参与立法
2011年度立法项目公开征集
9月30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立法建议项目
□晚报记者 孙娟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对外公开征集2011年度立法项目,决定采取公开征集方式,欢迎社会力量起草立法建议项目的草案代拟稿。据悉,这也意味着市政府尝试“民间立法”,普通市民也可参与立法,使政府立法更好体现全市人民的意愿。
本次征集立法项目的类型为地方性法规建议和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征集立法项目的范围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能源资源、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立法项目;认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提请市政府制定规章的项目。
市政府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提交立法项目的名称,并对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书面说明。立法建议项目已有代拟稿的,欢迎提交代拟稿。
请广大市民在9月30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立法建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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