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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55版:大视野 上一版3
私人侦探:曾有从业者被殴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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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侦探:曾有从业者被殴致死
“中国第一私人侦探”孟广刚
私人侦探的部分工作设备
2002年11月,某私人侦探正在寻找一位失踪少年。

在调查过程中,他们经常使用窃听、偷录等非法手段

他们成了“二奶”克星,存在中国20年,仍难摆脱“黑户”身份

乔装打扮、神出鬼没,总能想方设法拿到旁人拿不到的资料,看到旁人看不到的事实——这些人,就是一直笼罩在神秘面纱下的私人侦探。2010年9月1日,“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的两名私人侦探,因接受委托进行婚外恋跟踪拍摄业务,查询他人的银行账户、房产等隐私信息,被带至北京海淀法院受审。这是我国司法机关首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新罪名追究私人侦探的刑事责任。这则新闻,让不少人大感意外——私人侦探,难道一直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形象要求】 扎进人堆就找不着

在一位律师朋友的引见下,赵晓(化名)终于答应和记者见面。他倒真没什么特别之处,中等身材、相貌平凡,扎进人堆就找不着,可这正是成为私人侦探的基本要求。“太丑或太好看都不行,不能有特征。”

私人侦探其实是个“舶来行业”。曾任某反贪局检察官的著名私人侦探郑刚介绍说,19世纪初,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西方一些国家贫富分化日渐严重,涉及公民财产与人身安全的犯罪与日俱增,警察没有足够精力迅速解决此类问题,为个人提供保卫及调查服务的私人侦探,便应运而生。

中国私人侦探发展始于1992年。上海著名刑侦专家端木宏峪退休后,开办全国首家私人侦探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1993年初,辞去派出所所长职务的孟广刚,成立了一家“克顿调查事务所”侦探机构,成为“中国第一私人侦探”。

赵晓说,最初干私人侦探的多是端木、孟广刚这样的退休警察、退伍军人或律师,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被这一行的丰厚利润吸引,许多从未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也加入进来,从业人员才越来越杂。

【婚外情调查】 收费从几千到上万

由于法律限制,我国其实一直没有真正的侦探公司。现在所谓的“侦探公司”,真实身份分商务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两种。寻人、调查婚外情、盯梢“二奶”等技术含量不高的案子,占私人侦探行业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私人侦探被冠以“‘二奶’克星”的称号。

家住颐和园附近的陈松,是一家小型调查公司的负责人,公司的一大半业务都是帮妻子调查丈夫的婚外情。每次接案子前,他都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文件,反复核对客户身份,确认对方并非另有所图。之后,他会跟客户确认收费标准,一宗婚姻调查的案子,根据调查难度的不同,收费从四五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商业调查】 酬劳高危险大

与家庭婚姻调查不同,打假、追债、商业调查等商务型案件的委托人常是大大小小的企业,调查对象不再是毫无防范意识的普通人。这类案子酬劳虽高,但难度和危险系数也较高,只有规模较大或资历较深的调查公司才有能力接。

据记者了解,为拿到有效线索,私人侦探十分重视资源的共享,各种调查也往往借助关系着手。有电信资源的人,能轻而易举获得通话记录;熟悉酒店业的人,能将摄像头直接装进客房;在医院有关系的,连别人堕过几次胎都能查出来。

办理商业调查案件时,私人侦探往往会使用一些特殊手段,如假扮成相关业务人员去“钓鱼”。“更难的是混进某个地方卧底。出发前,我们会清理全身,凡是会引起怀疑的名片、证件都要清理掉,针孔相机等拍摄设备则要保护好。有时,调查人员要混进工厂当工人,一边干活儿一边取证,还不能被人发现。”郑刚说。

【争议关键】 “如何规范和管理他们的行为”

从1992年至今,私人侦探业在中国已有近20年的发展,但私人侦探们仍难以摆脱“黑户”的身份。1993年9月7日,公安部曾下发一则通知,禁止开展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因为这些机构的营业范围、权利义务等无法律依据,但工商部门并未就此做出明令禁止。

“据我了解,全国各种性质、大小的民间调查公司有2500到3000家,专业调查员20万人以上,加上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从业人员将近30万。”郑刚说。目前已有数十家海外私人侦探所在中国开办业务。

但身份上的不合法始终制约着私人侦探行业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他们的自身安全。2003年12月13日,一位名叫黄立荣的私人侦探就在一次调查过程中被殴打致死。陈松回忆说,早些年,某调查所在一次调查时,和委托人一起破门闯入当事人情妇家中捉奸。证据是拿到了,但几位私人侦探却都被拘留,并被以私闯他人住宅、侵犯他人隐私等罪名起诉。

对私人侦探行业,法律界始终存在争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建议,应给私人侦探明确的法律身份。“只有让私人侦探变‘半地下经营’为‘地上公开经营’,才能有效引导其发展、规范其活动,他们才能以良性、有序的方式服务于社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曲新久则认为,私人侦探虽已客观存在并持续发展,但不可能也没必要以专门立法的方式承认他们的合法性:“争议之所以一直存在,无非因为他们在调查中使用了窃听、偷录等非法手段。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规范和管理他们的行为。” 据《环球人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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