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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清房子信息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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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清房子信息再买

先查清房子信息再买

王先生就因为不了解房子情况生了一场气

□晚报记者 鲁燕

王先生通过中介想买李先生的房子,李先生也想把房子卖给王先生,可是,房管局走一遭,被告知房子无法过户。

房管局给的答案是,李先生家的房子违反有关规定,不具备过户的条件。

交了2万多元定金、中介费和过户费的王先生将李先生和中介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昨天,金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子还没宣判,但承办法官还是想提醒买房的人,在签买房合同前,一定要查清全部信息,避免像王先生一样没买到房,还惹一肚子气。

买套房子,房管局却不给过户

今年3月,王先生找到一家中介公司,想买套二手房。

该中介公司提供了李先生的一处房源,王先生比较满意。

很快,王先生、李先生和该中介公司签了订房屋买卖三方合同。

可过户时,房管局告诉李先生,他的这套房产属于房改房中的公有住房,由于李先生及配偶各自拥有一套公有住房,而且两套房产的住房面积均超控,按照有关规定不能上市交易。

房屋信息属个人隐私,无法查询?

庭审时,中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说,有关这套房的相关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作为中介是无法在房管局进行查询的。

庭审最后,王先生发表自己的调解意见,要求李先生至少交付1.6万元给自己,对此李先生表示同意。

但由于中介公司只同意退还过户代办费500元,而不愿意退还全部的中介服务费,所以当庭没有达成最终的调解意见。

线索提供 纪晓蓉 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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