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评论员 李记
孤立来看,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部委此次发出的通知,细则完善,措辞严厉,值得乐观预期。但由该纸通知,公众不由得想起国土部此前清理闲置土地方面给出的承诺: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10月查完。眼下9月已快过完,“问责”的结果却迟迟没有出来,那份囤地黑名单国土部至今也没公布,“查完”恐更是遥遥无期。
当此之时,公众的担忧是:如果国土部等部门没有进一步的积极作为,是不是意味着,此次两部委发出的通知,便是此轮清理闲置土地的“最终说法”?此前承诺的“9月问责,10月查完”,是不是已经在萧瑟的秋风中随风飘散?
这种担忧绝非空穴来风。一方面,从相关报道中可知,多位官员都曾表示,还有大量闲置土地,不在5月底公布的2815宗闲置土地名单中。也就是说,闲置土地的问题比媒体报道的还要严重。另一方面,有法不依和有令不行是造成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不管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及《细则》,还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新国十条”,都在解决闲置土地问题上有明确规定。现在,两部委的一纸通知,能打破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困局吗?
清理闲置土地、严格土地出让管理,国土部等有关部门应该给公众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未来——比如说两部委此次措辞严厉的通知的下发。同时,有关部门更应该用切实有效的行动,让公众看到实效——比如说国土部此轮对闲置土地的清理。某种意义上说,解决好现实问题,比给公众描绘出一个美好未来更让人欢欣鼓舞,因为描绘美好未来固然能引人入胜,但终究不过是用另外一个承诺遮蔽此前未能兑现的承诺,而解决现实问题无疑才更迫切必要。况且,现实问题都解决不了,拿什么让公众对未来乐观预期?
所以说,要想切实解决闲置土地问题、严格土地出让管理,需要的绝不仅仅是一纸不能预见未来的通知,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如果国土部迫于压力完成不了这个过于沉重的任务,那么,是否应该考虑给“新国十条”加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