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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谁来管管可能重金属超标的香烟
权力“闯红灯”是不自知还是不自省
阶梯电价应眷顾普通公众利益
掠夺性整合公共资源难“福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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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闯红灯”是不自知还是不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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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当地这种做法不妥不说,还存在着致命缺陷。首先,不是每个市民都看报纸,都关注新闻报道。有关部门对不文明市民在媒体公开曝光,就是希望当事人自己或者是他的亲朋好友能够看到,进而对他形成舆论压力,但是最后是否真的被看到,偶然因素太多。如果最终没有被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看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无疑是做了无用功。

其次,当地相关部门希望此举能触动当事人的道德耻感,激发出当事人的道德自律,但是,如果当事人“抵抗力”太强,对此满不在乎怎么办?反正在报纸上露露脸既不会少块皮,也不会少块肉,更不会让荷包受损。最后的效果,估计还不如对交通违章进行适当罚款更有成效。

城市交通文明奖不出来,罚不出来,也曝光不出来。从根本上说,它需要全体市民文明素质的整体提高、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而在市民的素质和意识没有得到提高、增强之前,就需要政府部门常抓不懈地综合治理。其实不管是重奖还是重罚,抑或是不择手段地公开曝光,都是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能说明当地相关部门平时作为的孱弱。秦春兰

“10月1日7时40分,李某,男,家住宿豫区顺河镇,在市区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文字的上面,是一幅照片,照片上一身着红衣的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穿过马路。9日,江苏宿迁当地媒体刊登了一组照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10月10日《扬子晚报》)

蹊跷的是,对这一明显违法的行为,执法部门仿佛不以为然。由此笔者想到了卖淫女被游街示众。比如今年7月5日,广东东莞警方绳牵卖淫女游街。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此后不久,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人格尊严的做法。卖淫女不能被示众,闯红灯的行人同样不能被示众。遗憾的是,示众卖淫女的做法被叫停了,示众行人的做法未被叫停,反而愈演愈烈。

一些执法部门之所以迷恋这些羞辱公民的做法,说白了,不仅是无知,更是卸责——整治行人闯红灯难道只有示众这一条道?如果警力下沉,并且保持充分的执法力量,行人还会闯红灯吗?笔者还注意到一种现象,即被示众、被曝光的都是普通人,难道闯红灯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实际上,不少官员也同样违法,但怎么不见执法人员也曝光一番?

此外,还需要关注的是,行人闯红灯也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比如道路设置不合理,行人等候红灯时间过长等,如果不深挖这些原因,只是简单地采取粗暴的示众方式,必然无法减少公民的违法行为,同时会更加刺激公民的逆反心理。

滥权,侵犯公民权益,这就是权力闯红灯。权力闯红灯,比行人闯红灯更可怕,因为权力闯红灯不仅损害政府公信力,还降低城市的文明指数。最关键的是,在这种滥权、越权的阴影中,公众的权利必然薄如蝉翼,“让人有尊严地幸福生活,让人感到安全可靠,让社会充满公正,让人对未来充满信心”就难以实现。王石川

权力“闯红灯”更可怕

张广墅 图

曝光能否“爆出”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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