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鲁燕在金水区法院为您播报 >>>
小王是郑州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学生。今年1月份,为了省钱,他购买了一台二手电脑。
购买时,宋某承诺说电脑是他2009年年初时配置的新电脑,还是九成新,只要1300元。
可是,买回来的电脑问题不断。
从维修人员处得知,显示器根本就是日本淘汰下来的已经使用有八九年的电子垃圾,显示器出现的情况为屏坏了,已经根本不能维修了。
之后,小王对电脑进行了全面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显示器为2001年7月生产。主机硬盘使用时间长达18805个小时,按照每天24小时开机来算,主机也已经使用了783天,也就是两年多,而即便是按照每天8小时的全天工作日来说,电脑也已经使用了2350天,即6年多,这与当初购买时宋某承诺的情况完全不符。
小王认为宋某有欺诈行为,遂将宋某诉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宋某归还购买电脑的1300元,并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1575元。
目前,金水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线索提供 熊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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