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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谈情说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新婚之夜她说自己不能生
车辆贬值费,是有的
我认识很多开发商老总
不是要命,也不是劫财
IC卡IP卡,统统不能说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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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贬值费,是有的

记者鲁燕在惠济区法院为您播报 >>>

新车不是随便“碰”的,赔款是要“升值”的

“我刚买的一辆新车,就被大货车撞成这样,他们必须得赔偿损失,还得赔偿我的车辆贬值……”这是市民戎先生的遭遇。

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25日,某物流公司的焦先生开着货车在黄河大桥收费站处倒车时,将戎先生的北京现代轿车撞上了。

交警部门认定焦先生负事故全责。

但货车的实际所有人是朱某,朱某将该车挂靠在物流公司名下,焦先生是朱某雇用的司机,且朱某的货车投有保险,所以赔偿问题一直协商不成。

可戎先生为此付出了车辆损失费、估价费、拆检费、停车费等各项损失4875元,而且,经鉴定评估,轿车的贬值损失为8000元,鉴定费2000元。

迟迟拿不到赔偿款,戎先生将朱某、物流公司、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昨天的庭审中,戎先生反复强调自己的是新车,“必须赔偿我的车辆贬值费”,要求朱某等赔偿他的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而物流公司、保险公司以及货车的实际所有人朱某都认为,戎先生请求的车辆贬值费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戎先生要求赔偿车损费、车辆贬值费等请求,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支持了朱某赔偿戎先生车辆贬值费8000元的请求。 线索提供 崔娟娟 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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