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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吞掉的10元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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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吞掉的10元保险费

记者鲁燕在金水区法院为您播报 >>>

人被大火烧死后,才发现之前交的10元保险费被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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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老师范女士跟随单位外出旅游,结果在大巴车上被活活烧死了,这已经够惨的了,可旅行社竟把她生前交的10元意外保险费给吞了。

昨天,金水区法院判旅行社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去年7月20日至23日,学校组织教职工集体到张家界、黄龙洞四日游。在返回途中,范女士乘坐的大巴车行驶至湖北省樊魏高速时,车辆驾驶台内起火燃烧,造成范女士当场被烧身亡。

后经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认定,系驾驶室电气故障所致,同车还有三人被烧死,属意外事故,驾驶员与范女士均无责。

事故发生后,范女士的家人在交涉时,得知在出游前范女士所在的中学已经与这家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并为每人交了10元的保险费,由旅行社统一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最高可保赔10万元。

“旅行社收取保险费后根本就没给我女儿投保。”范女士的父亲说。

之后,范女士家人多次与旅行社协商,要求旅行社赔偿范女士10万元损失。

可是,旅行社只答应赔偿但就是没行动。范家人不得已将该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代办意外险属于无常代理,因旅行社收取费用后却未办理意外险导致范女士一家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旅行社存在过错,赔偿10万元损失。线索提供 熊晓辉 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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