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大冶矿管所副所长周宏伟在任职期间因玩忽职守,致使其辖区内大冶镇垌头小红铝土矿发生冒顶事故,造成一工人死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6年3月16日,周宏伟在对垌头小红铝土矿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矿第二套系统6号矿井有人违规下井抽水维修,遂向该矿下达了停产通知书。
但他未安排专人到矿内进行安全检查,也未对停产通知情况进行落实,且明知包矿人请假未归,但没有安排专人对矿井进行24小时监管,也没有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工人违规下井继续维修,以致3天后发生冒顶事故,造成工人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
晚报记者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