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强暴后
拿了1.5万元封口费
小莉(化名),今年22岁,在新郑市一网吧做服务员。
7月29日,小莉在其租房处遭房东儿子赵峰强暴,随后小莉于隔日清晨报警。
几天后,小莉在检察机关被询问时,却翻供称是自愿与赵峰发生性关系。
真相到底是什么? 晚报记者 刘涛
签下“封口”协议
记者从新郑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30日8点多,小莉赶来报案,声称于7月29日下午5点,房东的儿子赵峰邀请她参观新房时,遭到对方强奸。
民警随即将赵峰抓获,赵对其强奸小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赵峰涉嫌强奸的事实证据确凿,警方报请检方批捕。
但在7月31日,新郑检察院在询问小莉时,她却改变原来的陈述,对检察官说,“未受强奸,是自愿和赵峰发生了性关系”。
出现这样的意外,检方只得对赵峰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但检察官却未放弃,继续对赵峰涉嫌强奸一案展开秘密调查。
后经查明,赵峰的父亲为把儿子救出来,多次通过中间人找到小莉和其亲属,请求小莉承认是“自愿行为”。
双方还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赵峰在小莉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给小莉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经双方协议,赵峰家长主动给小莉赔礼道歉,并自愿补偿小莉精神损失费,此事经司法部门解决后,以后双方不得追究对方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如以后小莉因此事受到任何身体伤害,有(由)对方负一切责任。作为交换条件,赵永发付给小莉2.6万元的“精神慰问金”。
付给中间人7000元感谢费
值得一提的是,中间人李军亮向赵父索要现金2.6万元,却只支付给小莉2.2万元,剩余的4000元和另一中间人周耀东平分;小莉为了感谢李军亮的帮忙,又付给李军亮感谢费5000元,付给逢阳(中间人)1000元,付给段晓娅(中间人)1000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原来,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赵峰前,小莉接受了赵峰父亲赵永发送来的2.6万元(小莉只知道是2.2万元)“慰问金”,才向检察机关做虚假证明的。小莉也为此再次付出了代价。
鉴于小莉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包庇罪,新郑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包庇罪对小莉提起公诉,一同被提起公诉的还有赵父,中间人逢阳、周耀东、李军亮、段晓娅5人,后5人涉嫌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
赵峰因涉嫌强奸罪被另案处理。
线索提供 胜利 张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