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启动“人身保护令”
施暴者须远离被害人200米开外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就开始试水“人身保护令”,简而言之,夫妻间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无论双方离婚与否,都可以免费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而有关部门将通过强制性手段来保护受害方的人身安全,一旦试点成功将在合肥全市的法院推广。值得一提的是,庐阳区法院跨出最引人注意的一步——被下了限制令的人不得在被保护人的家庭、工作单位和经常出入地点200米范围内出现。
遭遇家庭暴力可申请保护令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法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王鹏说,从这个月起,根据庐阳法院对“人身保护令”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遇到家庭暴力,能明确施暴者的姓名、地址,能提供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尤其还能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就可以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不得靠近申请人200米
庐阳区法院研究室主任阮兵说,这项刚刚开始实行没几天的人身保护令,也充满着争议。“禁止被申请人在特地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包括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王鹏说:“这个200米也是我们最头疼的,到底如何界定呢?”当时提出这个200米也是参照了国内其他地区的相关规定,并不是他们凭空想出来的一个距离。“所谓200米也是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就是在一定的、合理的范围内即可。”阮兵也强调,不能刻板理解这种200米的距离概念,还要看具体情节,假设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某场合偶然遇见,被申请人并无过错,这也不算是违反了人身保护令。据《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