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今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将实施绩效工资,基层医疗机构医生领取的工资将与实际岗位、工作量、具体贡献挂钩。
办法规定,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的人员,其岗位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其见习期满后拟任职务(岗位)所执行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在一定比例内核定。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
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