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村委会5年全变居委会
北京市政府网站11月19日登载新闻稿称,北京市政府目前批准了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的试点方案,近期已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建设租赁住房1万多套。
新闻稿称,北京市副市长陈刚11月18日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时透露,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在牵头研究,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建设土地,依据规划建设租赁住房问题,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计划到2015年,北京基本完成城乡接合部村庄改造,使之成为现代化新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民变成“有房屋、有资本、有社保、有工作”的新市民。届时,城乡接合部地区的村委会将被居委会所取代。
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房,将可面向没有北京户籍的流动人口以市场价格出租,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同时,北京市发改委也在牵头研究昌平区东小口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根据人口实际情况增加各项配套措施,包括卫生、教育配套及警力配套。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