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康日新一审被判无期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康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康日新利用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0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