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张婷
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这是郑州市首次对文明执法出台统一规定和监督措施。
《规定》明确,行政执法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于不文明执法行为,市民投诉较多的就是“执法人员随意处置暂扣物品”。对此,规定明确,若扣押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丢失或者损坏。
规定还对执法人员的行为、仪表、语言、车辆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比如严禁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语言;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
按照《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一年出现三次以上违反文明规定事件,将暂扣证件3个月,严重者将被取消执法资格,调离行政执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