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举行,此次会期从11月23日至26日,共4天。本次会议议程共有16项,传达学习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审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草案)》《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审查批准《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等。
晚报记者 李萌
关注点
适时制定修订完善相关法规 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扎实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决定,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支持和积极参加中原经济区建设。
《决定(草案)》要求,要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实践和需要出发,认真开展立法工作,适时制定、修订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关注点
高新技术企业 可享所得税减免政策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由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共同起草了《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昨日上午,《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予以审议。
在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建议修改稿)》中明确规定,省科技部门应当会同省财政、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并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资、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鼓励开展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的金融活动;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发保险品种。
如何保障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条例(建议修改稿)》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对骗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关注点
二次供水设施
不再强制要求交给供水企业管理
在此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审议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审议修改稿)》)中,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再次进行规定,将不强制交予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在《条例(审议修改稿)》中第48条规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新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及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的已建成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平等、自愿、协商原则,可以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而将原条例中规定“应当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所需费用计入供水成本”的规定予以删除修改。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其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是否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原条例硬性规定不合适,侵犯了相关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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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高新技术: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含: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共8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