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口自治县副县长受贿案开审,当庭自称是“法盲”
11月24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石屏县开庭审理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原常委、原副县长万玉传涉嫌受贿罪一案。万玉传当庭称自己是法盲。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10年,万玉传在担任屏边县税务局局长、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常委、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在其经管的水库工程、局办公楼和职工住宿楼工程、城市建设等工程项目中,多次收受贿赂111.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万玉传的刑事责任。
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万玉传为逃避查处,在短时间内频繁向他人借款归还先前部分受贿所得、书写假借条给相关行为人,给检察机关的查处带来了较大困难。除检察机关扣押的2万多元,万玉传至今没有任何退赃行为。案件将择日宣判。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