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4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1月17日召开
停水超过24小时
供水企业应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宋璇涛辞去副省长职务
马懿任省环保厅厅长
市委九届二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举行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
停水超过24小时
供水企业应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停水超过24小时

供水企业应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晚报记者 李萌

本报讯 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批准了《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批准了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决定于2011年1月17日在郑州召开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条例规定,今后城市停水超过24小时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因对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进行计划性施工、维修、检查,需降压供水或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12小时在受影响区域公告。因紧急抢修故障需降压供水或暂停供水的,应当及时在受影响区域公告。因紧急抢修故障,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先抢修再补办有关手续。抢修时必须拆除相关妨碍物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产权人,抢修后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停水超过24个小时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城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监管不力,造成大面积停水的,还将对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和追究相关责任。

《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财政投入的农业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农业发展,蔬菜、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农产品市场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保护系统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环境的其他事项。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