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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缴医保费,一耽误就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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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缴医保费,一耽误就是一年
明年费用本月20日截止,目前21万人尚未缴费

□晚报记者 辛晓青

住院需要报销时,才发现自己的医保待遇因为欠费被暂停了,这样的遭遇很多人都遇到过,昨日,从郑州市医保中心传来消息,下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用,还有21万已经办理的人尚未缴费。

市医保中心发出通知,全民医保2011年度医保费征缴将于本月20日截止,凡未在指定期限内足额缴费的,明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2011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即使参保居民在12月21日足额补缴费用,其缴费所对应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也将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按照规定,我市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其中25元返还进入个人医保账户);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其中50元返还个人医保账户);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市医保中心提醒未缴费人员,请务必在集中缴费期间,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原郑州市商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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