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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鲁燕在中原区法院为您播报>>>
昨天上午10点左右,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再次登门,对家住沟赵办事处大谢村的小侯家进行搜查。
事情还得从2002年10月8日那天说起。
当天下午1点多,21岁的小侯和朋友吃饭,酒后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将横穿马路的史先生撞倒。
史先生被诊断为头面部、颅骨、眼眶等多个部位多处骨折,仅前期住院治疗就花了近5万元。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小侯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也未保护现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审判决,小侯得赔偿史先生14万余元。而侯家只赔了史先生8700元。
此后,小侯虽然结了婚,但生活过得并不那么顺利,7岁的儿子智力有残疾,媳妇也于今年7月7日与他离了婚。
“儿子很少回家,过年也不例外,也不知道他成天在外做什么,就我和老伴带着这个残疾孩子过日子……”小侯的父亲说。
小侯家的院子里,一台简易的锅灶支在一旁,旁边堆放着一些豆秆柴火。家里除了一些简单的家具和一台旧电视外,没有什么像样的物件。
此时,在院门口坐着的史先生一直默不作声,一旁他的老伴一说话就掉泪。
她说,自老伴出事后,他们原本很简单很幸福的日子从此没了。老伴的生活除了住院就是吃药,一点重活都干不了,家里的农活都是她干,“常常半夜他还喊头疼,他一闹,我也睡不着觉”。
见此情景,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副大队长史红旗劝诫小侯的父亲多做做儿子的工作,如果小侯在外打工挣了钱,“哪怕100元、200元也好,慢慢地还上”。
老人点点头。线索提供 王针 秦亮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两个幸福家庭也就此被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