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7日,认为沿用8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确定的保护公民不动产的原则存在抵触之处,5名法学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重新审查该条例。
今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11月23日,媒体披露称,一份新版草案正在专家中研讨。
备受期待的拆迁新法为何迟迟不能出台?与旧版相比,新版草案有哪些亮点?“5学者上书”一年之际,12日,参加过新版草案讨论、5名上书学者之一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对此进行了解释。
记者:今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就不再有新消息。直到11月23日有媒体披露称,新版草案出台。新拆迁条例为何迟迟不能出台?
沈岿:新条例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比如地方政府等,会有一个讨论、博弈的过程,不可能很快出台。另外,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规定,还要跟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统筹起来考虑,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记者:最新版的讨论草案,跟之前的拆迁条例、1月29日公布的草案相比,有哪些进步之处?
沈岿:在我看来,首要的一点,就是媒体已经报道过的——行政强拆取消了。用通俗的话说,如果行政机关经过比较民主的程序作出征收决定,补偿额也按照补偿的标准——即现在的市场价,但仍然有少数“钉子户”不愿意走,这时候的强制拆迁还是会存在的。
记者:强拆仍有存在的必要?
沈岿:对。在特定情况下,强拆仍然有可能会存在。新版草案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强制拆迁,它必须要向法院申请强拆。这意味着,行政机关自己执行自己的征收决定的情形将不再存在。
记者:那么,行政强拆被废除已成定局?
沈岿:不能这么说,并不排除最后的规定会把行政强拆加上去。为什么呢?目前来看,最新的这版草案我个人是认同的,但也会有一些法院和行政机关的不同意见。
记者:新版草案针对集体土地上的征收会如何考虑?
沈岿:中央要同时修改《土地管理法》。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在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应该是相同的、平等的。因此,所有关于这个条例的讨论,大多数是可以适用到集体土地的。据12月12日《京华时报》A19 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