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发工资的企业
明年要达到85%
昨日的郑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传出好消息,自2011至2012年底前,市政府将用2年时间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1年,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达到85%,其中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要求全部建立,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达到80%以上。2012年全市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覆盖。
凡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其所在的基层工会都要代表职工方启动要约程序。集体协商后的职工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在协议期内不得随意降低职工工资标准。晚报记者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