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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不解:你们为啥不搜他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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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丢手机,民警调查后让一车乘客走了
失主不解:你们为啥不搜他们身

读者来电

任先生说:伏牛路与陇海路口的东南角,一名女士报警说在公交车上丢了手机,让民警对车上的50多名乘客搜身。 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文 晚报记者 廖谦/图

我在现场

“先搜我吧,搜出来把小偷抓走”

昨天9点10分,伏牛路与陇海路口的东南角,建设路派出所治安综合服务大队的两名民警站在一辆59路公交车边。

一名姓刘的女士不停地催着民警:“有人偷了我的手机,你们快点对车上的人搜身吧,一定能搜出我丢的手机。”

刘女士说,当时她借了相邻乘客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响了3声。但当她循声过去再拨打时,手机就处于关机状态,可能是小偷把手机电池抠掉了。

乘客赵先生掀起自己的上衣:“先搜我吧,搜出来把小偷抓走,看他们还敢不敢偷东西。”

在赵先生的带动下,车里20多名乘客同意民警搜身。

“坐次公交车就被搜身,这是在侵犯我的权利”

公交车已停了10多分钟,不少乘客开始着急,催着司机快点开车。

司机解释说,民警正在调查,车暂时不能开,而且每名乘客都可能是涉嫌人也不能下车。

记者询问坐在邻近窗口的一名女士同意不同意搜身,她摇摇头。相邻的一名男乘客说:“坐次公交车就被搜身,还耽误了我的时间,这是在侵犯我的权利。”

“我们不能随意搜查,不然涉嫌滥用职权”

民警对车长和部分乘客调查后,向报警的刘女士解释:“我们不能随意对满车人进行现场搜查,如果强行搜查就涉嫌滥用职权。”

在乘客的要求下,该车停下待民警调查了20分钟后,民警让公交车拉着乘客离开现场。

“这怎么行?我的手机不就白丢了?”报警人刘女士不解,“为啥不对车上的人搜查?以前一辆公交车上丢了手机,司机会把车开到派出所一个个搜查的。”

民警解释说:“对公民搜身要有搜查证,虽然有市民愿意让我们搜身,但还有其他人不愿意。如果我们强行对他们搜身,那么我们就涉嫌滥用职权,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我们不能因为一人丢失一个手机的案件,而损害其他人的正常权利。”

民警告诉刘女士说:“你现在拿着你的身份证和丢失的手机相关证明到建设路派出所报警。”

随后,刘女士在民警的指导下去派出所报警。

记者追访

该不该对全体乘客搜身?

建设路派出所执法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张小光说,在移动的公交车上,民警如果对全车人搜身显然不合适。

首先,民警搜查要有上级机关核批的搜查证。即使有搜查证,但像这种公共场合,面对的人员太多,不可能对每一个人去搜身。

其次,从技术层面上讲,类似公交场合搜查并没有明确规定,同时要对一车人每人开具搜查证,时间上也是不允许的,执法成本太大。

民警提议,失主遇到车内物品被盗后,像刘女士听到手机在哪个部位响,当场就要找到重点的几个人,这样民警赶到现场时好对重点人搜查或询问。

“公共场所搜查众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法律层面不好明确界定。以前公交车上丢了手机或钱物,司机出于义愤,有时把公交车一直开到派出所,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理解,但是为了一人而侵害了广大乘客的利益,其实是不合适的。”民警说。

手机被盗的女子向民警讲述情况。

公交车上人流量较大并容易产生拥挤,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将手机放在上衣口袋内,可以放在贴身裤袋或包内。在公共场所最好不要频繁使用手机,这样比较容易暴露手机存放的位置以防被扒手瞄上。

线索提供 任辉生

(稿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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