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
也可请求“人民调解”
本报讯 今后我省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产生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既可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也可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宣布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调解员将从司法等人员中聘用。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